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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关于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的说明 2007/08/14 17:40:00 来源:
关于申报“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建筑防水专项技术与产品”的若干说明
会员单位、有关防水企业: 为了加强建筑防水领域科技成果推广工作,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引导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逐步向依靠科技创新、品牌、质量的方向发展,提升行业的整体水平,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工业协会和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决定联合开展“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建筑防水专项技术与产品”申报评审与发布工作。 入选的“技术与产品”,将在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网站(www.cstc.gov.cn)、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工业协会网站(cnwb.net)以及《建设科技》、《中国建筑防水》杂志发布,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还将对入选的“技术与产品”简介汇编成册,印发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各地建设科技推广中心(站)和有关设计、工程施工单位。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将把入选的“技术与产品”优先推荐给建设部科技示范工程以及大型重点工程项目。 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工业协会也将把优先对入选的“技术与产品”向有关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单进行推荐,并将其作为行业知名品牌产品评选、国家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推荐的重要参考依据。 建设部从1991年开始举办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评审工作,对促进建设领域的发展起到了十分明显的作用,曾经入选的“防水技术与产品”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相关企业也因此受益匪浅。 随着建设事业的发展,建筑防水越来越受到建设应用部门的重视。这次把防水技术与产品作为专项进行评选,将对推动建筑防水行业的科技进步和企业的发展是十分有益的,希望会员单位和有关防水企业积极参与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申报范围 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国建筑防水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鼓励发展的技术与产品均可申报,详见附件。 2、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 3、申报的技术与产品须经过省部级鉴定或评估。 对于技术先进,经二年以上工程应用证明产品性能好、有推广价值的技术与产品,但尚未经省部级鉴定或评估的,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我会协助向建设部有关部门申请立项,由建设部有关部门主持将进行部级鉴定或评估。申请材料(《建设行业科技成果评估申请表》,可在cnwb.net下载)请于2007年8月30日前送达我会。鉴定或评估的费用,由企业自理。 4、申报的产品,须提供有效期内(截止2007年9月30日)的国家或省级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全项检测报告。超过有效期或缺项的,应送检。委托检验单位:国家建材工业建筑防水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联系人:王澜,电话:0512-65332019)。 5、每一申报表只填写一个申报项目,申报企业若有多个申报项目,应分别填写。 6、申报材料(《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可在cnwb.net下载)请于2007年9月15日前送达我会,过期申请项目将转入下年待办。 7、颁发证书 凡通过评审项目,将于2007年12月在协会年会暨建筑防水行业科技会议上,邀请建设部有关领导颁发2007年《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证书(有效期三年)。 联系人:苏纶 电话:010-88363465 传真:010-68366596 董玲 电话:010-68324403 传真:010-68324403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11号 邮编:100831 电子信箱:cnwb@cnwb.net baobiao@cnwb.net 2、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 | |